就業安定費帳單何時寄發,何時繳款?不繳會罰嗎?
入境日或承接日 |
帳單寄出日 |
繳款截止日 |
1-3月 |
5月中旬 |
6月24日 |
4-6月 |
8月中旬 |
9月24日 |
7-9月 |
11月中旬 |
12月24日 |
10-12月 |
1月中旬 |
2月14日 |
如於每年1、5、8、11月之20日前仍未接到繳款通知單者,可依下列2種方式擇一辦理查詢,一定要繳納,許多雇主以為沒收到也不理會,往往產生高額滯納金,一定賴不掉,請雇主記得一定要繳納.
自101年2月1日起滯納金加徵比例由1%調降為0.3%;而加徵上限由1倍調降為30%。
- 上網查詢
雇主須申請自然人憑證才可查詢(網址如下)
https://feeqry.evta.gov.tw/feeweb/login.jsp
2.電話查詢:
a.勞委會: (02)8590-2567就業安定費查詢專線,辦理補發作業。
b.連絡仲介公司為您代查詢就業安定費繳費事宜
繳款方式:(網址如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