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業安定費帳單何時寄發,何時繳款?不繳會罰嗎?

 

入境日或承接日

帳單寄出日

繳款截止日

1-3月

5月中旬

6月24日

4-6月

8月中旬

9月24日

7-9月

11月中旬

12月24日

10-12月

1月中旬

2月14日

如於每年1、5、8、11月之20日前仍未接到繳款通知單者,可依下列2種方式擇一辦理查詢,一定要繳納,許多雇主以為沒收到也不理會,往往產生高額滯納金,一定賴不掉,請雇主記得一定要繳納.

自101年2月1日起滯納金加徵比例由1%調降為0.3%;而加徵上限由1倍調降為30%。

 

  1. 上網查詢

雇主須申請自然人憑證才可查詢(網址如下)

https://feeqry.evta.gov.tw/feeweb/login.jsp

 

2.電話查詢:

a.勞委會: (02)8590-2567就業安定費查詢專線,辦理補發作業。

b.連絡仲介公司為您代查詢就業安定費繳費事宜

 

繳款方式:(網址如下)

https://feeqry.evta.gov.tw/feeweb/topay9607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