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構看護工

機構申請步驟流程:

  1. 申請求才證明:
    1. 委託書
    2. 求才申請表
    3. 立案證書
    4. 負責人身分證(正、反)
    5.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

 

流程如下:

仲介需把機構資料至就業服務中心求才→求才當日登報(登3日)→登報3日加21日後致電就服中心詢問是否有求職者前來應徵→登報3日加21日後30天內求才證明文件送審→上網查詢是否可領取求才證明

求才證明文件:( 登報3日加21日後30天內辦理,否則無法續辦)

求才證明申請書

委託書

仲介經辦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

求才照片

求才證明收件證明

報紙3日份

二、申請求才同時可同時辦理勞資會議及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

三、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:

台北縣

1.申請書。
2.委託書。
3.工廠登記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,立案證書影本(限養護機構)。
4.最近1年每月聘僱本國勞工及外籍勞工人數統計表。
5.勞工保險費暨工資墊償基金繳款證明。
6.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證明。
7.勞工退休金繳費證明。
8.申請日前2年內無因聘僱第2類外國人而降低本國勞工勞動條件之情事切結書。
9.最近三個月勞資會議紀錄影本。
10.勞工退休準備金提繳明細表暨切結書 (事業單位於94年7月1日起始成立免附)。

台北市

  •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繳明細表正本。
  • 最近六個月已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(舊制)及提繳勞工退休金(新

         制)證明文件。

  • 最近六個月已依規定繳納勞工保險費證明文件。
  • 最近六個月已依規定繳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證明文件。
  • 已依規定繳納違反勞工法令所受罰鍰之證明(如無違反免附)。
  • 勞資會議代表名冊核備函影本。
  • 最近三個月已依規定舉辦勞資會議證明文件。
  • 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工人數、薪資及提繳金額切結書正本。
  • 最近二年內未曾資遣或解僱本國勞工達一定比例切結書正本。
  • 立案證書或事業登記證影本。
  • 最近二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(如無以二年年度損益表替代)。

 

  1. 申請本國看護工驗證:
    1. 名冊正本(4份)
    2. 排班表
    3. 提撥勞退資料
    4. 勞工保險卡

※機構地址於當地政府機關單位辦理,所檢附文件需加蓋『與正本相符』章

※有關本國看護工驗證』,請詢問當地政府勞工局單位,應所需檢附哪些文件